| 致警務處長李明逵先生: 貴處裝置了一部腦部聲音收發機,謀殺香港市民,巳經殺了不少市民,今次殺人不遂,暴露警務處暗殺香港市民,貴處一面謀殺市民,一面滿口仁義道德,好話講盡,壞事做盡,喪盡天良,以此為最. 2005年11月21或22日(當時沒有記下來,是這兩晚其中一晚的深夜)貴處換了一組全部新人,因說話比較慢被我發覺,又換回舊的恐怖分子繼續虐殺,12月2日下午2時53分,3時13分,24分,貴處恐怖分子的說話:打死你全家,多謝被殺市民,謀殺市民好小事咋.貴處招攬的恐怖分子,現在24小時在警務處輪班謀殺市民,由貴處管理層指揮調動及提供嚴密保護,巳經殺人殺到發了狂.(貴處知道誰是大奸九(門+九),貴處恐怖份子有恃無恐,現在有新人有舊人,在警務處自由出入,謀殺香港市民,警務處已經淪為恐怖組織. 由 2001-1-1~2005-12-1 持續 59 個月,被警務處謀殺所得資料如下: 1. 安裝細小收發器在市民頭上 ----- 安裝非常容易,從未發覺被裝收發器,不發聲滋擾,受害人是毫無感覺. 2. 發射接收聲音 ----- 發射接收十分清晰,在山上,地下隧道,電梯裡接收十分清晰,全無死角位,避無可避,毋須用電.(電力相信來自無線電,設計精良,現在仍然清晰收發,十分耐用.) 3. 謀殺香港市民 ----- 謀殺市民的恐怖分子是警務人員,由警務處提供嚴密保護,最少超過 50 人,謀殺市民 4 年以上,暗殺了不少市民,喪心病狂巳經到了極點. 貴處有組織,有計劃,謀殺市民巳經數年,由上至下知情者不少,只要懸重金緝兇便可以,重賞之下,必有勇夫,請將市民生命安全放在第1位,萬勿再拖下去,盡快破案為要. 24小時不停開機虐殺巳經59個月,這封信的內容,貴處恐怖組織都知道,如與我聯絡,因事件涉及公眾利益,會向公眾及傳媒公開.身份證號碼:xxxxxxxxxx 通訊電郵: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twaaaaa 2005-12-2 |